我看他们吃得开心,也被感染到了情绪,端起了小碗尝了一口,确实不错,再用破败不堪的木筷子扒了两口菜,也不错。
这筷子是赵叔从他家仓库里给我搜罗到的,这东西在这里基本绝迹了,在无根水域没有什么礼教,大家天生地养,唯一的心中准则就是‘管好自己’,倒很适合出家人居住。
我这几百年过得也快出家了,正好与此地很搭。
饭吃的差不多了,乡亲们开始互相拼酒,酒用粮食所酿,自然也有灵力补充,所以这里的人各个海量,就是沈洵这个常年混迹酒桌的人过来,也未必喝的过一个小丫头。
我象征性地喝了一小盏,这杯子也是赵叔好不容易寻来的。
一口下去,我被酒劲冲的头昏脑涨,乖乖,这可不得了啊,我开始怀疑沈洵喝的是不是井水勾兑货,人家这才是酒,酒得不能更酒了,酸甜苦辣四个味道在我的唇舌间爆炸,我咳了两声,脸上一阵热。
这玩意儿,得品,但我今天大概只能品这一盏了,否则等我再醒就是下一个农忙了。
品着品着,赵叔红着脖子走过来了。
他一手托着海碗,一手拍着我的肩,不知喝了多少,总之一身浓重的酒气,他清清嗓子,冲大家伙嚷道:“小离哥,各位都知道吧。”
乡亲们大约都是喝大了,无论男女老少,震耳欲聋地应和:“知道。”“晓得。”“明白。”
其中掺杂着两句:“他是谁啊,我是谁啊,我姓啥......”之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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